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監控指揮中心配套設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監控指揮中心配套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惠州市麥興路13號博美堂大廈9樓911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ZYC202109ZC15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監控指揮中心配套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210,000.00元
采購需求:
1、標的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監控指揮中心配套設備采購項目
2、數量:1項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 30個工作日內 將產品運發到指定地點并派人到現場完成安裝調試并進行驗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3.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且已從采購代理機構處購買磋商文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投標人對本招標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原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本項目磋商文件)以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
3.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公章)。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原件;
5.投標人在磋商文件發售期內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查詢結果以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查詢結果截圖。
備注:以上證明文件均用A4紙復印并加封面裝訂成冊一式兩份,要求提供復印件的均須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除外)供核查。(封面應注明“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監控指揮中心配套設備采購項目”以及項目編號、投標人名稱和提交時間,并逐頁加蓋公章)。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惠州市麥興路13號博美堂大廈9樓911室
方式:現場
售價:¥3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 年 10 月 22 日 10 點 00 分(北京時間)
地點:惠州市麥興路13號博美堂大廈9樓911室開標室
五、開啟
時間:2021 年 10 月 22 日 10 點 00 分(北京時間)
地點:惠州市麥興路13號博美堂大廈9樓9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
地址:惠州市
聯系方式:伍小姐 0752-238261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惠州友辰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麥興路13號博美堂大廈9樓911室
聯系方式:顏小姐 0752-202068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顏小姐
電 話:0752-2020688
惠州友辰招標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